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城市管理局、文旅局、烟草专卖局等部门决定联合面向全市公开征集校园周边违法行为线索。本次线索征集主要围绕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周边200米范围内以下违法行为:(一)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制售过期、变质、腐败、“三无”食品,未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二)无证无照经营食品,未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警示标识,向未成年人售酒;(三)校外托餐机构存在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虚假宣传等问题;(四)玩具、文具经营者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品,无厂名、厂址及中文标识产品,假冒伪劣学生文具、儿童玩具等问题;(五)文化经营场所销售含有暴力、低俗、赌博、迷信、非法宗教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卡片、贴纸、文创产品、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等文化产品;(六)无证经营烟草制品,违规设置烟草广告,未在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含电子烟)”标识,未核验购买者身份信息向未成年人售烟、电子烟等烟草制品;(七)违规开展具有赌博性质的营销活动(如“砸金蛋”“集卡抽奖”“盲盒”等)诱导学生消费,网吧、歌舞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九)消防设施缺损、安全通道堵塞、电气线路私拉乱接、违规充电等火灾隐患;(十)非法营运车辆(黑车)接送学生、私家车非法揽客等行为;(十一)校园周边其他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 学校周边食品销售店、餐饮店、文具玩具店、书店、音像店、网吧、娱乐场所、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流动摊贩聚集区、校车停靠点、公交站点等。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线索,详细说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事主体、具体行为,并可提供照片、视频、票据等相关证据材料。建议留下有效联系方式,便于核查反馈。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相关部门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 0994-2517205昌吉市烟草专卖局:12313 0994-2327371昌吉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12345 0994-2333908昌吉市消防救援局:12345 0994-2347119昌吉市城市管理局:12345 0994-2321234昌吉市交通运输局:12328 0994-2331125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师生家长积极参与,踊跃提供线索,共同营造安全、健康、清朗的校园周边环境,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王亚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