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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涉林涉草典型案例通报

2026-04-29 17:50:36 来源:昌吉市零距离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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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行为,昌吉市现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及依法处理结果,以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切实保护好林草资源。
一、倪某非法使用草原案
(一)基本案情:2025年9月,昌吉市林业和草原局接线索举报滨湖镇某村倪某破坏草地。经核查,倪某在未依法办理草原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使用草地面积11.53亩,用于修建鱼池及房屋、道路等设施,导致现场草原植被遭到破坏。
(二)处理结果:倪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昌吉市林业和草原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并处罚款5765元。
二、郭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一)基本案情:2024年5月根据国家森林督查推送2024年疑似违法图斑,昌吉市佃坝镇某村郭某涉嫌毁林开垦5.5996公顷,种植棉花。昌吉市林业和草原局将线索移交至昌吉市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经查,郭某在2022年秋季至案发分别种植小麦、棉花,改变林地用途面积为83.994亩,已经达到严重毁坏程度。
(二)处理结果:郭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规定,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犯罪嫌疑人郭某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经昌吉市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移送起诉,哈密铁路运输检察院作出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
保护生态,人人有责!生态红线不可逾越,任何破坏林草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惩戒。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守护我们的绿色家园。如发现破坏林草资源行为,请立即举报。
涉林地和草原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电话:0994-2596921
联系单位:昌吉市林业和草原局
特此通报。
昌吉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4月29日
责任编辑:王亚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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