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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2026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转学公告

2026-02-26 17:32:32 来源:昌吉市零距离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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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昌吉州关于做好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和《自治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各学校实际承载力,引导中小学生合理有序规范流动,切实做好2026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转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学原则

严格遵循有位则转公平公正统筹调配的原则,严格控制班额、校额。

二、转学对象

1.昌吉市购房或外来人员在昌吉市务工租房的,其子女可以申请转学。

2.初中毕业年级(九年级):法定监护人及子女为昌吉市户籍的方可办理转学。

三、学位情况说明

  根据学校摸底情况,城区人员密集区域学校空余学位极为紧张,各年级均无法接收转学学生;部分非人员密集区域学校不同年级有少量空余学位昌吉市乡镇小学的学位相对充裕。

(一)人员密集区域学校名单如下

小学:州实验小学、市三小、市五小、市八小、市十小、市十一小、市十四小

初中:州一中、州二中、市一中、市九中。

(二)城区非人员密集区域学校各年级空余学位情况如下:

1.小学

图片

2.初中

图片

说明:“—”表示该校此年级无学位。

四、所需材料

1.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和契税发票)。

2.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学生页,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页(出生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的情况下需提供)。

3.居住证(非昌吉市户籍居民可在租住地所在社区警务站或“新疆公安微警务”微信小程序办理)。

4.学籍信息表(原学校教务处提供)

五、转学流程

1.开学第一周(316日),父母携带所需材料到拟转入年级有空余学位的学校门卫室进行登记

2.若得到拟转入学校没有空余学位不予接收的答复,请及时到昌吉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进行登记(青年北路10号市教育局南楼110室),在愿意接受调配情况下由市教育局进行统一调配。

六、注意事项

1.学籍管理严格执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人籍分离”“人籍不一致”等违规行为。

2.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学校在接收转入学生前,要严格核查学生的学籍信息,避免通过转学变相留级。

3.已在昌吉市城区学校就读的,不予办理转学。


昌吉市教育局

2026225


    (来源:昌吉市教育

责任编辑:王亚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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