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人民政府指导价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报告
一、听证会基础信息
听证会名称:昌吉市人民政府指导价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
听证事项:执行政府指导价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地下停车位(库)租赁费、场地占用费、停车服务费
举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主办单位: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协办单位: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昌吉市融媒体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举办时间: 2026年1月6日 10:30(北京时间)
举办地点: 昌吉市人才港三楼会议室
参会总规模: 49人(含听证代表、主办方、协办方、物业企业、旁听业主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二、听证会筹备情况
市发改委于2025年12月5日通过昌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昌吉市人民政府指导价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公告(第一次),明确听证事项、参会条件、报名方式、提交意见期限等信息,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确保公众知情权与参与权。
市发改委于2025年12月19日通过昌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昌吉市人民政府制定指导价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公告(第二次),明确听证时间地点、价格方案、参会人员等信息,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确保公众知情权与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听证会召开情况
听证会严格按照既定议程召开,具体流程如下:
1. 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介绍听证事项、参会人员、听证规则及注意事项;
2. 主办方陈述人详细介绍听证事项的背景、政策依据、制定、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方案草案的核心内容。
3. 参会人员依次发言,陈述诉求及对方案草案的意见建议,专家陈述人从专业角度提出分析意见,其他参会人员补充发言;
4. 主持人组织参会人员就争议焦点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充分辩论,确保各方意见得到充分表达;
5. 参会人员核对听证记录,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
6. 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
四、听证会意见
(一)采纳的意见建议
对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契合听证事项核心目标、具有可行性的意见建议,共2条,拟予以采纳,具体如下:
1、关于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小区地下车位租赁费降低到(60-80元/月/车)。意见建议内容采纳理由: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地下停车位(库)租赁费、场地占用费、停车服务费均实行政府指导价;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地下停车位(库)租赁费、场地占用费、停车服务费由业主与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协商确定。
2、业主购买(地下停车位使用权)的停车服务费40元/月/车,让业主自主选择缴费期限。意见建议已修改完善。
五、听证结论
本次听证会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合法、流程规范,参会人员代表性广泛,意见表达充分。综合各方意见建议,结合听证事项的实际情况与相关规定,形成如下结论:
1. 原则同意《昌吉市人民政府制定指导价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内容;
2. 针对听证会收集的合理意见建议,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3. 后续将按照法定程序推进,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进展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