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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二六工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8 11:41:44 来源:昌吉市二六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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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规定,现将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部署,始终将政务公开工作与镇各项重点工作统一研究、统一部署,坚持“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原则,确保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镇累计公开信息1127条,涵盖政策法规、重大决策、财政预算决算、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多个领域。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36条,充分发挥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确保公众便携获取政府信息。同时,利用公众号、报刊媒体公开信息351条,公示栏公开信息560条,镇村两级大喇叭公开信息180条,以灵活的方式扩大信息传播范围,增强政府信息影响力。此外,借助全镇7个农家书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等精神文明场所,报刊展架多途径公开政府信息,多维度保障公众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镇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2件,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予以办理答复。其中予以公开1件,因信息不存在、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等原因无法提供的1件。在办理过程中,注重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审核,明确审查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由业务科室起草,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初审,再由业务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复审,后经保密工作分管领导把关,同步审签信息公开审核表,确保公开内容、形式、栏目、范围精准。

    (四)平台建设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管理维护,持续完善更新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二六工镇乡镇概况、领导信息、内设机构等,同时通过公开栏、宣传横幅、电子屏、网格群等媒介,将应公开事项面向社会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

    通过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主动学习其他单位经验做法,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考核等方式,加强相关人员素质的培养和锻炼,提高工作人员能力水平。同时,通过设立监督电话、社会评议、鼓励干部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发布监督等方式,更好地服务政府、社会和群众。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全年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全年无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况,依条例提出处理建议0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和精准性有待提高。二是政策解读类信息有待充实。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核机制,明确信息公开责任和标准,持续加强“三审三校”工作要求,根据政府各项阶段性工作的开展,实时更新重点领域信息动态,确保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同时,定期组织对已公开信息的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二是加强司法、宣传、网信等科室部门协调联动,鼓励积极做好各类政策深度学习,丰富解读内容、提高解读质量,做好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公开工作,有效提升全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已按自治区、自治州及昌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

责任编辑:陈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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